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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障礙的成因、特徵與DIY自我診斷

2022-01-16
洪儷瑜(台灣師範大學特教系教授)

學習障礙的成因、特徵與DIY自我診斷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孩子出現學障特徵時,不代表他就是學習障礙。此時父母應先觀察孩子的整體學習力,收集孩子自幼學習的教育資料,再找專家診斷,資料愈豐富,愈能做出正確判讀。

目錄
  1. 孩子有沒有學習障礙?父母應先自行觀察
  2. 學習障礙的判斷標準
  3. 學習障礙的特徵
  4. 別怪孩子不努力,「隱形障礙」讓學習力不從心
  5. 2管道申請學習障礙診斷,讓孩子獲得特教機會
  6. BOX:學習障礙小字典

近來年,報章媒體常介紹學障兒童的學習特徵,父母一看到描述孩子閱讀跳行漏字、寫字常多或少筆畫、閱讀理解力差、數字概念差、注意力不集中、動作笨拙等,發現一、兩個特徵出現在孩子身上,就懷疑孩子是學習障礙,而開始緊張、擔心。 
 

孩子有沒有學習障礙?父母應先自行觀察

事實上,上述特徵可能出現在很多情形,不一定只有學障學生才會有。因此,父母應當先初步觀察,了解孩子學習的問題,再決定下一步該怎麼走。 

首先,造成學習成績低落、討厭學習的原因可能很多,除了學習障礙外,也可能是智力高、不能適應低難度的學習;或是智力不高(還不到智能障礙的程度)無法應付太多或太快的學習;或是動機、興趣及其他生理因素,甚至可能是學習環境不當等。 

目前國內很多孩子學習的問題是由於環境所致,例如父母太重視課業,以致剝奪孩子應有的遊戲與休息時間;或是不顧孩子特質,一味的把孩子安置在明星班,讓孩子無法跟得上班級速度;或是父母無法提供一個有利學習的空間與時間,幫助孩子建立良好的學習習慣或環境,家庭問題造成孩子的心理困擾;甚至是教學或課程安排不當等。此外,其他生理的因素如聽力或視力問題,或是疾病、過敏體質造成身體的不適,也可能是學習困難的原因。 

我們應該先觀察孩子整體的學習情形。如果孩子在學習有興趣的主題時,可以表現符合該年齡的水準;或是孩子從小成績不錯,但隨著年級愈高成績卻愈差;或是成績時好時壞,這種因興趣或學習難易度所造成的問題,可能就不是學障問題。 
 

學習障礙的判斷標準

學障類型很多,有閱讀、書寫、口語、數學、動作、注意力等,這些不同類型出現的症狀也不同。所以,懷疑自己的孩子是不是有學障時,不妨先檢視孩子學習困難是否符合下述四項標準:一、持續的困難;二、可以排除環境或個人智力、聽力或視力的因素;三、隱形的困難即使努力也難跨越;四、對一般補救方法效果不彰等。 

如發現孩子符合上述四項標準,應該進一步尋找相關單位鑑定。當然,DIY程序難免有差錯,畢竟父母不是專家,但充分的準備會讓你在進一步診斷的過程比較順利。 
 

學習障礙的特徵

以下詳細介紹學習障礙的幾項特徵,以方便家長觀察判斷。 

學障是一種神經生理因素所造成的缺陷,這種缺陷必須經過有效的學習策略,才不會影響孩子的表現,它對個人的影響是長期持續的。所以,首先判斷孩子是不是學障,應注意他的困難是不是長期持續性的,而且不會因環境或個人動機,而有不一樣的表現。 

其次,我們從幾個特徵來檢查孩子的學習困難。 

一般學者定義學習障礙,須先排除學習困難不是因為智力或感官問題所造成的。因此,發現孩子出現一些學障特徵時,應該先判斷孩子的困難是不是有其他可能的原因,例如從小學習拿剪刀、畫圖、穿鞋或衣服、數數目、說話或聽指令做事等,是否都比一般人慢。 

如果孩子在上述多項行為都比一般孩子慢,甚至在一些重要能力發展上,如說話、走路、動作、學會新活動等遠比一般孩子慢,可能反映出孩子的學習能力有問題。父母應該先留意孩子整體智力的發展,如果孩子智力較常人低,即使出現與學障兒童相同的特徵,也不能稱為學習障礙。 

父母在判斷孩子是否有學障問題時,應先排除其生理問題如視力、聽力等。 例如,當孩子出現跳行漏字、左右不分、錯字連篇或走路常跌撞等現象,父母應先判斷孩子是否有視力問題。曾有一個國中生在小學時曾因上述現象被診斷為感覺統合失調,並接受感覺統合訓練長達三、四年;後來發現他其實有視力問題,經眼科醫師檢查,他的視力已達「弱視」標準,遺憾的是父母一直未發現,而耽誤了孩子接受矯治的機會。 

相同的現象,也可能發生在聽力問題上。如果孩子語言發展較慢、表現不專心聽講、或是常要別人重述,甚至常聽不懂或誤解別人的話時,父母應先帶孩子去耳鼻喉科檢查,因為視力、聽力問題也會產生類似學習障礙的問題。 
 

別怪孩子不努力,「隱形障礙」讓學習力不從心

診斷學障的另一個要素是個人內心處理學習內容的過程有困難,例如注意力、記憶力、概念形成的能力有困難。這種所謂的心理歷程是一般人看不到的,就像一個隱形的障礙梗在孩子的學習過程中,讓他即使盡力學習也很難跨越,這類學習障礙被稱為「隱形障礙」。 

因此,一個學障孩子跟一般缺乏學習動機或偷懶的孩子不同,學障孩子會很努力也很想學,但他的表現與成績仍然很差,無法像一般學生因為努力而表現好。當他們的努力與付出在成績上沒有獲得應有的回饋,孩子就不願意嘗試,而讓人誤以為他們不用功。 

所以,判斷孩子是否有學障,應該由其小時候的學習和教育史來判斷。就像肢障的孩子沒有腳架、柺杖或輪椅,很難練習行走一般,學障兒童如果沒有特殊的學習方法,也很難克服內在的學習困難。因此,有學者建議學障診斷應包括特殊教育的需求。所謂特殊教育的需求是指,學障孩子非要用特殊的方式學習不可,他們成績不是靠多練習幾遍就會改善的。 

如果曾找到讓孩子學會克服困難的甲方法,經試驗發現,孩子使用那個甲方法與否,對學習效果影響很明顯,那就表示孩子非靠甲方法學習不可。因此「特殊教育需求」的診斷,就是找到學障孩子對某種特殊學習方式的需要。 

美國政府2004年的法令對於學障的鑑定,建議參考學生在一般補救方法之效果,如果效果不佳,可能是學障的機會就比較大。由此可了解,對一般人有效的補救方法,對學障學生效果可能不如預期。  
 

2管道申請學習障礙診斷,讓孩子獲得特教機會

目前國內學障診斷有兩種,你可以到學校或各縣市政府承辦鑑定安置輔導工作的單位(通常是資源中心或各校特教組)申請診斷,或自行到醫院兒童心智科或兒童精神科等單位申請診斷。 

申請時,不妨帶著自己蒐集的資料提供專家參考。學障兒童的診斷誤差可能很大,提供較多資料,可幫助專家做較正確的判斷。 

如果想要享有學障的特殊教育相關措施,需到各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申請,經正式程序才可以獲得正式的學障證明。此證明僅能保障孩子獲得特殊教育的機會,真正幫助孩子走出自己的路,還是需要家長和學校合作。 

(本文修改自原刊載在民國86年5月20日,台北市學習障礙者家長協會簡訊,試刊號,第四期,13到19頁之原文) 
 

BOX:學習障礙小字典

學習障礙是《特殊教育法》中的專有名詞,指的是在「聽說讀寫算」有特定的學習行為特徵出現,經過醫療院所的鑑定診斷後,確診為學習障礙者,可取得政府提供的特教資源協助學習。幼年的孩子不合適以讀寫算方式學習,所以學障常在小學之後,進入讀寫算學習時才被發現。 

學習障礙與情緒障礙的關係: 
學障兒需要不一樣的學習方法,按著主流的讀寫算學習方式,學障兒再怎麼努力,學習也不會進步,長期的學習低成就,容易導致學障兒出現情緒障礙的行為。而臨床上,學障與情緒障礙經常形影不離,學者稱之為「共病」。 

學習障礙常見行為特徵: 
讀寫障礙》 
1.教過的字,隔天馬上忘記。 
2.考試時報讀(題目用唸的)的成績比紙筆測驗好很多。 
3.閱讀時常漏字或跳行。 

閱讀理解障礙》 
1.閱讀時容易停頓、速度緩慢不流暢。 
2.朗讀時容易在不該斷句的地方斷句。 

書寫障礙》 
1.無法寫出字,寫字像畫圖,無筆順概念。 
2.寫字常多一點、少一撇,常用替代字或字形結構錯誤。 
3.考卷常寫不完,寫功課時間遠比同學久,書寫速度過慢。 

口語障礙》 
1.常常答非所問。 
2.無法聽懂故事內容,或無法用口語完整描述生活中的事件。 

數學障礙》 
1.缺乏數感,分不清楚多還少。 
2.都高年級了計算時需要手指協助。 
3.最基本的加減計算皆有困難。 

知覺動作障礙》 
1.經常撞到、讓液體溢出或打翻東西。 
2.對需要協調身體雙側的活動有困難,如使用剪刀。 
3.可能在寫字有相當困難,導致作業或考卷常寫不完。 

(作者:陳珮雯,資料來源:台北市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在校學生鑑定及安置研判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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