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權兩公約以及歐美融合教育潮流的影響,融合教育在世界各國不斷被拿出來討論,主要精神在於尊重所有的人(respect for all people),隨之表現出來的,是對不同於主流文化(mainstream culture)的次文化(minority culture)所展現的尊重與接納。在台灣,不論是特殊教育政策或教育現場的實際做法,也一直不斷朝向「融合」的方向邁進。
在所有教育階段中,「學前階段」一直被認為是實行融合教育最可行且可以有顯著成效的階段。國內《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實施細則》中對於融合均提出,應該在滿足學生的學習需求前提下,以最少限制的環境為學生就學安置的原則,同時也強調,學前階段身心障礙幼兒應與一般發展幼兒一起就學為原則來進行安置。這些都顯示出政府的政策與方向,是「學前特殊需求幼兒應該在自然情境下接受教育以及相關服務」。
融合教育之所以被廣泛討論,除了因為融合教育無論從道德上來說、從教學「有教無類」的角度,或是從孩子的權益上來討論,都是一件正確且一定要做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孩子一整天有許多時間都是在自然情境中(包含學校和家庭)度過,因此,學前教師與家庭藉由巡迴輔導老師或早療相關專業人員的協助,調整課程、執行多元的方法與策略來改變作息及班級經營的方式,並透過與家長共同討論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目標,與家庭共同合作,讓孩子的學習機會遍布在幼兒園和家庭生活中,且給予幼兒一定程度的支持。以上種種策略與方法,無一不是希望可以讓特殊需求幼兒在與同儕一同學習的學校環境或社區中得到更多的機會,以提升所需要練習的能力與技巧的發展,進而達到社會互動、物理環境及學習上的融合。
融合只能在學校執行嗎?其實融合無所不在,且在任何場域都可以執行。對學齡前幼兒來說,在家庭中的生活是最重要的,一個家庭面對特殊需求幼兒的誕生,或是孩子被診斷出在發展上有特殊狀況,都會對家庭帶來極大的影響。家庭如何去面對及調整,進而給予家中特殊需求幼兒支持,將會影響特殊需求幼兒後續的發展。由於孩子在自然的環境中學習成效最好,因此融合若要落實,更應該要從家庭出發。
家長或者是主要照顧者在自然情境中,若可以運用家中的作息及日常生活活動(例如用餐、玩玩具、去公園散步、到奶奶家玩等),結合家中或社區中既有的資源與器材,融入特殊需求幼兒發展的能力目標,在日常生活中提供孩子學習以及和他人互動的機會,如此一來,不但可以讓幼兒在最熟悉的環境中學習,同時提升家長與孩子互動的機會與品質,更可以讓孩子更加融入在他所熟悉的環境及社區中。
融合教育的目的之一,是讓特殊需求幼兒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能夠同時也學習如何和一般發展的同儕互動,被接納、被了解,且有機會參與社區活動。家庭就在社區當中,因此從家庭出發的融合,對特殊需求的幼兒與家長來說是最有可近性的;若家長能將融合的概念帶入日常生活中,孩子才能走出家庭、走入社區。
當家庭逐漸累積融合經驗,這個過程也可以增能或賦權(empowerment)家長,有能力去面對未來孩子成長中不同階段的挑戰。我們希望,透過特殊需求幼兒從特殊家庭走入社區,可以提升社區接納多元的能力,並且了解尊重、平等對待,以及正義在現今社會的重要性。